普遍意識的買家真的很容易混淆,剛剛發訊息給我,我只能把單搶回來了,一個品牌經營很辛苦很累
花了12年,為什麼要攀附別人的辛苦,經營一個品牌包含產品商標,提袋商標,後續客戶維修。
特此聲明,請各位買家朋友知悉
去智慧財產法院見習(參加人),參加人意思(對此案件有利害關係),原告這次聘請律師(主張兩照商標不同),原告附件了幾張耗材類(如燈泡..等)作為舉證,原告表示他們的品牌為高單價商品,屬於專業人士購買。
YIDA是低價品牌所以不可能混淆,為什麼不提型號也是複製我的?只提其他產品避重就輕,其實參加人可以無需前往,但畢竟這是12年來的心血,當然我也必須據理力爭,讓審判長與法官知道,這個圖案對我的重要性,我與智慧財產局審查員也聊了一會,大概略懂略懂,日後有關相關問題,在本人能力範圍。我也能替您解答,即使非關器材。我都願意與您分享